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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5大类327批次食品样品,并公布了该局2023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据通告信息显示,由宿迁市华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翅根(香辣味)”产品中总砷(以As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图源:通告附件)
目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宿迁市华顺食品有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有多达6条。2023年3月10日,该企业因其生产的“鸭翅根(香辣味)”产品总砷(以As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5万元。此外,该公司曾在2022年12月4日因其生产的“红油脆肚(香辣味)”产品中食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被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5万元;2022年9月15日,因其冒用他人商品条码被罚款0.5万元;2023年1月12日,因“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行为及其从属”被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
本网注意到,宿迁市华顺食品有限公司并非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过处罚。2022年6月,该企业因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被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作出3次行政处罚,共计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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