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提供劳务受伤害,快调快结解纠纷

来源:腾讯网 时间:2023-08-09 19:24:41


(资料图)

“是他自己不注意才摔倒的,不关我的事,而且是他第一天干活”,杨某气愤地说道。“是你让我来干活的,工地也没有什么安全防护,所以我才摔倒受伤的,你应该承担责任”,余某也面红耳赤地说道。

被告杨某系个体包工头,2022年下半年,杨某承包某居民建房,雇佣原告余某为其提供劳务。同年10月,余某在建筑工地在建房屋室外脚手架上粉墙时,因脚手架扣件脱落以致脚手架歪斜,不慎坠落摔伤。余某伤后经医院治疗,经诊断,伤情为跟骨骨折,并施行跟骨骨折切开复位固定手术,共住院15天。原告伤愈出院后,为确定因本次伤害造成的损失,就自己所受伤害委托某司法鉴定所予以鉴定。司法鉴定结论为:余某的损伤构成伤残十级,误工期24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120日,后续医疗费需8000元。其间,余某就赔偿事宜与杨某协商解决,双方一直未达成意见。余某遂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90256元。

寿县法院新桥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卷宗材料,了解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秉承定纷解争的司法理念,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一方面从情理角度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顾及往日情谊。在法官的耐心分析调解下,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由被告杨某一次性赔偿原告余某各项损失共计90000元,签订协议后,杨某当场支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纠纷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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